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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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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营业执照
 
公司注册资本
2006年新公司法实施后,注册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
  •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新公司法第26条)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且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额 (新公司法第59-64条)
  •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新公司法第68条)
成都公司注册程序
工商办事程序:商号(字号)查询->名称预先核准->准备设立登记须提交的文件材料->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或驳回通知书

 
注册公司
 
第一:该注册什么样的公司(该选择什么样的企业形式)?

公民个人出资设立的企业无怪乎以下三种: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我国境内设立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备注:个人独资企业和其他二者的区别是独资企业顾名思义仅由一个人开办,而有限责任公司和合伙企业都至少要有两个人才能设立。但是更重要的一点就是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人仅承担有限责任,即以自己在开办公司时投入的股份额承担责任,如果公司偿还不了债务而破产,也决不会连累到股东个人;而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就不太妙了,投资人要承担无限责任,即在企业倒闭时会被债权人一直追到家里要债。)

第二: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有哪些要求?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人以上50人以下);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在这些条件中,创业者最想了解的就是法定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了,公司法上按照公司运营方式的不同,分别设立了下面几个门槛,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详见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那么股东出资是不是仅指用货币呢?不,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只要经过评估作价,都可以作为出资,只是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但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比例最高可达35%)。

第三: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有哪些要求?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二个以上合伙人;
(二)      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      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      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合伙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四: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有哪些要求?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个人独资企业必须具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企业名称要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不得使用“有限”、 “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2)   个人独资企业必须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及从业人员。
 
第五:公司从准备设立到正式开业要经过哪几个阶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公司开业登记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a)名称预先核准: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公司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申请文件必须齐全)之日起十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决定核准的应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b)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相当于公司内部的法律,规定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权利、义务、出资方式和出资额,转让出资的条件,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等。公司章程必须全体股东共同制定并且全部一致通过方可。

c )公司注册申请和核准:
接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就可以着手准备文件申请公司注册了。特别要注意的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九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审批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其他具体要求见第五讲。

d)领取营业执照:

公司注册登记中最麻烦的大概就是这一步了,少了几份文件就能让你跑断腿,而且各地的公司注册登记机关可能会根据本地的法律政策作出不同的规定,不可能一一列举,但万变不离其宗,法律规定的基本要求是不能少的,我们在学习了第六讲后就能作到心中有数了。至于到什么地方去申请也是门学问,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做的层级划分,个人创业者通常到本地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去申请就可以了。

f)开业前的准备工作:

领到营业执照后并非万事大吉,还有一大堆事等着你去办,比如公章、发票、纳税等等。
第五: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应注意哪些内容?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应注意哪些内容?

选择合适的公司名称是关系到建立企业声誉、树立企业形象的一件大事,但如果不注意法律的规定,往往会造成被驳回的结果。通常情况下,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商号)行业(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相关法规的要求,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下列性质的字词:

1、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2、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3、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4、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数字;

5、带殖民文化色彩,有损民族尊严和感情的;

6、含封建文化糟粕的字词;

7、以有消极政治影响或以反动政治人物和公众熟知的反面人物的名字命名的;
 
8、格调低级庸俗,甚至还有色情内容的;
 
9、违背少数民族习惯或带民族歧视内容的;
 
10、引起社会公众不良心理反应或误解的;
 
11、以党和国家领导人和老一辈革命家的名字命名的。

第六: 注册登记申请又要准备哪些文书呢?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设立有限在责任公司应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企业名称预先登记核准通知书;
2、股东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4、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5、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6、公司住所证明;
7、公司董事、经理、监事的姓名、住所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8、公司章程;
9、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提交相关的批准文件。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 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3. 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4. 合伙协议;
5. 出资权属证明;
6. 经营场所证明;
7. 全体合伙人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的委托书;
8.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 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 投资人身份证明;
3. 企业住所证明;
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公司设立登记费按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千分之一缴纳;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千分之零点五缴纳;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缴纳。
   公司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符合《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全部文件后,依照公司法和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并发给申请人《公司登记受理通知书》,自发出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核准登记的,应当在核准登记之日起15日内通知申请人,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将核准登记的公司登记事项记载于公司登记簿上,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不予登记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15日内通知申请人,发给《公司登记驳回通知书》。

第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常见的营业执照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两种。前者是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合法凭证,有限公司即属此类;后者是合法经营权的凭证,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核发该种执照。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
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领取营业执照后,并不能马上开业,还必须办理以下事项:
1、刻制印章;
2、法人代码登记;
3、开立银行帐户;
4、申请纳税登记;
5、到工商所办理备案手续;
6、领取购买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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