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城市管理和市场监管局关于申报注册商标资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支持创新创业若干政策》(天成委发〔2015〕6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将申报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以下简称直管区)注册商标资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一)主要支持注册及税务解缴关系在直管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含其他经济组织);
(二)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国内商标注册证,国际商标注册证的企业,可申报领取单件注册商标资助(国内注册商标每件1000元,国际注册商标每件4500元)。
(三)年度获得注册商标超过30件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含其他经济组织),可参与一次性资助(一次性资助10万元);已申报领取单个商标资助的,不再计入一次性注册商标资助。
二、申报资助材料
(一)获得国内注册商标资助申报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社团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法人章)、商标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法人章),多件普通商标应提供注册商标清单(包括注册证号、商标名称、注册类别、适用商品、有效期等内容,并加盖企业法人章);企业近一年纳税证明原件;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法人章);经办人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获得国际注册商标资助申报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社团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法人章)、商标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法人章),需同时提供注册证的中文翻译件,多件国际注册商标应提供清单(包括注册国家、注册证号、商标名称、注册类别、适用商品、有效期等内容,并加盖企业法人章);企业近一年纳税证明原件;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法人章);经办人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年度获得注册商标超过30件的资助申报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社团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法人章);企业提交申报专项资助报告,报告附商标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法人章),同时应提供注册商标清单(包括注册证号、商标名称、注册类别、适用商品、有效期等内容,并加盖企业法人章);企业近一年纳税证明原件;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法人章);经办人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申报时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三、申报办理
(一)申报时间:公告日起至2018年1月15日;
(二)办理流程:
1. 从天府新区官方网站(http://www.cdtf.gov.cn/)或天府新区商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tfxq.tiance.cn/)下载《资助资金申请表》,正确填写相关内容;
2.将《资助资金申请表》及附件材料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交成都市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天府政务中心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受理处,原件审核后退回;
3. 经复核公示后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瑛,唐伟
联系电话:028-69000892,028-61884992
附件:1.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国内注册商标资助资金申请表
2.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国际注册商标资助资金申请表
3.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注册商标一次性资助资金申请表
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城市管理和市场监管局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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