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表多类:同一个申请人同一件商标可以在尼斯分类表第1类至第45类同时申请,其特点是同一个注册号。
2.申请文件除了通过邮政局递交外,还可以以快递企业收寄日为准递交申请文件,其特点是申请文件渠道增加。
3.对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可以进行分割申请,获得新的注册号,其特点是快速取得商标注册证。
4.商标异议人必须拥有在先权利,或者是利害关系人,否则不得提出异议申请,其特点是异议人的范围缩小。
5.驰名商标不得在交易文书、容器、合同、广告中体现“驰名商标”四个字,否则会被处罚十万元的罚款,其特点是“驰名商标”是一个法律概念,不是荣誉称号。
6.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包括以中国为原属国的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以中国为原属国的商标注册申请,指定中国的领土延伸申请,及其他有关申请,其基础注册费是653瑞士法或903瑞士法郎加上其他应缴纳缔约方收取的官方费用,因为国际汇率以当天为准,具体费用具体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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