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1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4月26日)来临之际,省高院于23日向社会公布了《2012年四川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又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白皮书显示,2012年,四川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689件,软2011年增长了48.89%,全省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
微软公司诉成都万隆浩天科技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等被列入2012年知识产权保护的“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1:电脑销售预装微软软件,判赔27万
2010年8月,微软公司委托中介机构人员前往成都万隆浩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万隆浩天公司)经营场所购买电脑,万隆浩天公司工作人员在其销售的电脑中安装了Win-dows XP、Windows7、Office2003等软件。
法院认为,根据相关国际公约,微软公司就涉案软件亨有的著作权,依法应受我国法律保护。同时,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末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等侵权行为,应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据此,法院判决万隆浩天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微软公司经济损失27.25万元。
入选原因:该案依法公正的审判,对电脑销售活动中,类似普遍存在的侵权行为起到了很好的规范、引导作用。
案例2:白酒冒充“五粮液”,领刑11年
2010年5月,李永强以其在重庆市的出租房为窝点,从他处购买假冒“五粮液”“国窖1573”和“剑南春”等名酒的商标及包装材料,并用散装白酒生产假冒名酒600余箱,其中已销售300余箱,销售金额19.74万元,末销售290余箱,货值金额20.98万元,合计金额40.72万元。另李永强还因伙同他人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最终,李永强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五十八万元。
入选原因:目前我省名酒产品行销海内外,深受广大人民群众欢迎。本案中,侵权人以散装白酒冒充名酒,情节严重,数额巨大;法院在综合考虑其行为的性质、主观故意等因素后,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起到了惩戒和震慑知识产权犯罪的良好社会效果。
案例3:学校卖盗版教材 被通报批评
昨日,四川省版权局向媒体通报了2012年省版权保护典型案例,包括成都城隍庙电子市场内朱某等4人被查获侵权盗版音像制品5.5万余张,4人均被判有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另有四川某职业学院发行盗版教材案、遂宁某中学侵犯著作权案、泸州某职业高中侵权盗版案、乐山某网站私服侵犯著作权案等也被通报。
省版权局版权处负责人表示,今年3月1日实施的新的《著作权实施条例》对于侵犯著作权的行政处罚罚款额度也大幅提升,对于没有非法经营额情形的罚款由原来不超过10万元,上升为最高可处25万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