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须知 1、办理软件登记申请应当以书面的方式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并按规定缴纳费用。 2、申请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申请表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 3、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申请所需提交的证明文件应当使用原件或副本,无法提交原件的,应当在提交的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人的签章。 4、申请文件应当使用A4纸张,纵向、单面使用,文字应当从左向右排列。申请文件各部分应当分别用数字顺序在右上角标注页码。 5、申请文件是邮寄的,应当使用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邮寄。 6、申请人可以自己办理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 7、申请人应当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留存一份,便于在补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内容的一致。
二、办理登记步骤 1、办理流程 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文件--→缴纳申请费--→登记机构受理申请--→补正申请文件(非必须程序)--→取得登记证书 2、填写申请表 在中心网站上,首先进行用户注册,然后用户登陆,在线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确认、提交并打印。 3、提交申请文件 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要求提交登记申请文件。 4、缴纳申请费 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时,软件登记机构发出缴费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通知要求缴纳费用。 5、登记机构受理申请 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并缴纳申请费的,登记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及缴费票据。 6、补正程序 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补正,逾期不补正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经补正仍不符合登记办法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7、获得登记证书 如到登记受理大厅领取证书,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持受理通知书原件领取变更登记证明。如需邮递的,请在申请表中填写正确的联系地址。
三、变更/补充登记申请所需文件 软件著作权登记人或合同登记人可以对已登记的事项做变更或者补充登记。申请变更或者补充登记时,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表、登记证书或证明的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明、变更或补充的证明文件各一式一份; 1、允许变更的事项: •软件名称(包括简称); •著作权人的姓名或名称; 2、允许补充的事项: •软件名称的简称; •首次发表日期; 未发表的软件登记后,在软件发表之后,针对发表日期可以办理补充登记; 3、不允许变更或补充的事项: •软件表达(功能的增加或修改)的变化; •软件权利发生转移; •开发完成日期、首次发表日期等事项的变更; 4、变更/补充登记申请表 申请人应当提交在线填写并打印的申请表,申请表中的事项应当按要求填写完整;申请人签章应当是原件,并且应当与申请人名称一致; 5、变更证明文件 ①自然人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 ②法人名称变更的,应当出具注册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6、身份证明文件 ①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登记申请委托代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申请表中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委托期限等内容; ②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企业法人单位申请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事业法人单位申请的,提交事业法人证书的复印件;社团法人单位申请的,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社团法人证书的复印件;法人证明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其他组织申请的,提交工商管理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申请的,提交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证明的复印件; 7、登记证书 申请人应当提交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证明的复印件。
四、软件登记事项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表填写说明 本表适用范围: 本表格是软件著作权事项变更或补充登记事项的记载,作为证明已办理软件著作权或者合同登记事项变更或者补充登记的证明,例如:企业名称发生的变更。由已完成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人和已完成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专有许可合同登记人填写使用。 个人死亡、个人与法人或者法人之间的转让不在本变更的范围。 1、软件基本信息 “软件名称”:按照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中的软件名称、简称、版本号填写。 “原登记类别”:按照所要变更的类别进行选择。 “原登记号”:填写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登记号码。如:2006SR10234。 “原变更/补充登记证明编号”:填写原软件著作权变更/补充登记证明的编号。 2、变更或补充信息 申请人应当根据情况,在变更和补充拦中做出选择。 a.变更登记,对原著作权登记和合同登记事项的变更。 b.补充登记,对原著作权登记和合同登记事项的补充。 变更事项填写变更事项的名称、变更前内容、变更后内容。 补充事项填写补充事项名称、补充前内容、补充后内容。 c. 变更理由说明:指简明扼要地对登记事项变更的理由说明。需要提交证明的,则应当附具相关的证明文件。 3、申请人 a.软件名称变更的: 申请人应当与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人、转让合同、专有许可合同登记人一致; b.软件著作权人名称变更的: 申请人应当与工商机关出示的企业变更证明中的名称一致; c.个人名称变更的:申请人应当与公安机关出示的个人更名证明中名称一致。 d.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填写单位全称、地址、营业执照号或者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号、电话、邮政编码、传真号、E-mail,并指定专人作为联系人。 e申请者是个人的,应填写姓名、地址、身份证号(护照号)、电话、邮政编码、传真号、E-mail。 4、代理人 申请者委托代理的,写明委托权限范围、期限等内容, 并写出代理人的单位全称(或个人的姓名)、地址、营业执照号(或身份证号)、电话、邮政编码、传真号、E-mail,代理机构应指定一名专人作为联系人。代理者应当与授权委托书的单位全称(或个人的姓名)一致。 5、申请人签章栏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并承诺所保证条文。 申请人为个人的签名或者加盖人名章;申请人为单位时请加盖公章,影印无效。
五、办理时限 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申请费用 申请费可以直接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财务处面交,或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通过邮局或银行缴纳费用时,应当在汇单附言栏中写明正确的 申请流水号、缴纳费用名称及发票收据上的单位名称,有受理号或登记号的,应当注明 受理号 或 登记号 。 1、缴费时间 收到缴纳申请费通知书起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缴费。 2、缴费标准 详见下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收费标准》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收费标准 (经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批准)
收入项目 |
收 费 标 准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 |
250元/件次。该项目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登记多种文档,每增加一种文档,增收80元。 例外交存手续费320元/件次。 |
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费 |
每次100元 |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费 |
50/件 |
变更或补充登记费 |
150元/件次 |
请求延期处理费 |
第一次100元/件次,第二次200元/件次 |
软件源程序封存保管费 |
100页为120元,超过100页的,每增加1页增收2元 |
查询费 |
|
计算机信息库查询费 |
题录库查询,近五年信息:每题50元,超过100条,每条加收0.15元,追溯查询(五年前),每题75元,超过100条,每条加收0.25元;文摘库查询,近五年信息,每题10元,超过3页,每页加收0.25元,追溯查询(五年前),每题15元,超过3页,每条加收0.25元;著作权概况查询,近五年信息,每题100元,超过3页,每页加收0.25元,追溯查询(五年前),每题125元,超过3页,每条加收0.25元; |
纸介质查询费 |
对指定登记号的档案进行查阅,每件次收费2元,如需复印加收复印费 |
七、软件登记事项变更或补充登记常见问题问答 1、哪些著作权登记事项可以作变更登记? 答:包括软件名称的变更和软件著作权人名称的变更,不涉及软件著作权人和软件本身的变化,仅仅是名称变更。 2、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软件名称变更? 答:在不改变软件功能和特点的前提下,可以进行软件名称变更。比如公司名称发生变化后需要对软件名称中的企业标识做出变化的等。 3、软件名称变更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答: a 填写完整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表; b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c 变更理由的说明(要充分合理即阐述清楚该软件的用途,基于什么样的理由要进行变更,变更前后的异同,以及为什么要变更成现在的名称); d 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著作权人名称变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 a 填写完整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表; b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c 工商变更证明(核准通知书及变更登记申请前两周内在工商局查询的企业变更前后的变化); d 变更理由的说明; e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